长三角:共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合作机制

作者:本报记者 周轩千2022/03/10 09:13

  为进一步推动长三角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将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进一步下沉至调解组织,建立和巩固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关系,形成长三角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在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指导下,以及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南京分行、杭州中支、合肥中支、宁波市中支的共同推动下,各地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前期共同拟定了《长
三角地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合作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于日前线上举行的长三角地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座谈会上在线签署协议。
  记者了解到,《协议》明确,长三角地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合作机制设轮值主席,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宁波五地副省级以上调解组织负责人轮流担任;合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以促进调解机制在金融消费纠纷处理中的良好运用。合作机制遵循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便利高效的工作原则,为长三角地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务实合作、提升效能指明方向,为下一步形成长三角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奠定基础。
  据介绍,《长三角地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长三角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持续加强合作,从共享调解资源、共商典型案例、共研热点问题等方面强化沟通联系,取得了一定合作成果。调解资源共享方面,长三角各地充分利用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等在线调解平台开展跨地区在线调解,在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的情况下提升了调解服务的可得性、实效性。2020 1 月至 2021 11 月,长三角各地通过在线方式调解纠纷 7324 件,占全国在线调解量的 21.65%;其中,通过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调解的纠纷共 3311 件,占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调解量的 53.58%,为全国推广金融消费纠纷在线调解模式提供了宝贵经验。典型案例会商方面,长三角各地集思广益,就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组织案例会诊,共商解决方案,为投诉管理、多元化解决纠纷等工作提供参考。
  近年来,人民银行消保系统持续推进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在完善制度规划、强化组织建设、搭建线上平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组织建设方面,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积极推进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打造金融为民、调解为民的坚实阵地。在科技赋能方面,人民银行消保系统探索“互联网+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的灵活应用,指导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
调解中心对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进行升级,全面推广金融消费纠纷在线调解新模式,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优质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服务,获得了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广泛好评。
  同时,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区域协同合作、服务国家战略的实践取得新进展。除长三角地区外,人行广州分行积极推进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合作机制,推动《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落地实施;人行海口中支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将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践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紧密结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实践。此次与会人士表示,长三角地区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机制将努力为全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区域合作提供“长三角经验”,为新时代金融领域“枫桥经验”增添新内容、丰富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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